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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专业学位新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5-03-24        文章来源:        浏览:

为保证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特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奖学金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文博教育中心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在我院研究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正式注册,且人事档案已于入学当年9月30日前转入研究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的第一志愿考生及推免生;

2.按照我院的有关要求完成了新生报到相关手续和学费缴纳;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评审标准

1.新生奖学金的评选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为评审标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推免生以参加推免生考试的总成绩为基础,与第一志愿新生分开排名。

2.若几名同学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外语成绩的顺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额度

本中心共设文物鉴定、博物馆管理和故宫学三个专业方向,不同专业方向的新生奖学金额度有所区分。

1.第一志愿新生奖学金

(1)文物鉴定与修复方向: 一等奖学金0.75万元/人,2人;二等奖学金0.60万元/人,3人;三等奖学金0.50万元/人,4人;

(2)博物馆管理方向:一等奖学金0.15万元/人,1人; 二等奖学金0.12万元/人,2人; 三等奖学金0.10万元/人,3人;

(3)故宫学方向:一等奖学金0.15万元/人,1人; 二等奖学金0.12万元/人,2名;三等奖学金0.10万元/人,3人;

2.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1)文物鉴定与修复方向:一等奖学金0.75万元/人,1人;二等奖学金0.60万元/人,2名;三等奖学金0.50万元/人,3人;

(2)博物馆管理方向:一等奖学金0.15万元/人,1人; 二等奖学金0.12万元/人,1人; 三等奖学金0.10万元/人,1人;

(3)故宫学方向: 一等奖学金0.15万元/人,1人; 二等奖学金0.12万元/人,1人; 三等奖学金0.10万元/人,1人;

四、评审程序

1.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将考生的成绩和相关材料按照奖学金评审的要求报送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相关材料,根据评分标准提出年度文物与博物馆新生奖学金获奖研究生建议排名名单,并将该名单在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公示7日。

3. 对于“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示的“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新生奖学金获奖研究生建议排名名单”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接受申诉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于7日内对研究生本人做出答复。该答复为最终决定。

4.公示无异议后,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将“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意见、加盖我中心公章后的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协调办公室。

5.综合协调办公室将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提交的申报材料核实整理后,上报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6.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后,确定文物与博物馆新生奖学金获奖研究生名单,并由综合协调办公室向全院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7.综合协调办负责统一制作获奖证书,经由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颁发给获奖研究生。待获奖研究生的第二学年开学报到注册后,由研究生院财务处按评审结果,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五、本细则由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中心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本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教育中心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